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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公开招聘国有企业用工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人力资源服务所;
2.岗位名称:会计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 月 12日以后出生);
4.具有会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有3年及以上从事会计岗位的工作经历,工作责任心强;
6.具有象山户籍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1.年收入为6万(含五险一金);
2.以上收入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 月18 日-6月19日(8:30-11:30;14:00-17:30);
2.报名地点:象山县南部新城商务1号楼406(天安路999号),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0574-89387465。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个人简历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若报名人数不足2人,可以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组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2819。 象山县人力资源服务所
2019年6月12日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www.chinagwy.net)提醒考生:备考时间有限,考试竞争激烈,请考生们做好学习规划,从现在开始复习。预祝大家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实现上岸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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