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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人)

2019-07-1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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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聘的实训指导师岗位的面试采用试讲和开放式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其中试讲时间为10分钟;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2.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负。

3.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或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社保局(www.wz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及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wzvtc.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示结束40个工作日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五、其他告知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19年7月10日起至18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7月15日向我校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我校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是否符合要求。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4.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6.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9.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10.考生参与应聘的往返交通费及在温食宿费用等由考生自理。

11.未尽事宜,按《2019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7月10日

 附件1:2019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docx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www.chinagwy.net)提醒考生:备考时间有限,考试竞争激烈,请考生们做好学习规划,从现在开始复习。预祝大家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实现上岸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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