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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浦江县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17名公告

2020-09-1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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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浦江县残疾人专职委员使用和管理的实施方案》(浦残联〔2020〕10号)文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乡镇(街道)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17人(其中面向残疾人7名,面向残疾人直系亲属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浦江户籍(以户口簿为准,公告之日止)。

2.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男:18至45周岁(1974年9月30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女:18至40周岁(1979年9月30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4.残疾人报考必须具有进村入户、语言沟通等基本适应残疾人工作的身体条件:指肢体三、四级,视力三、四级,言语四级,听力四级(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证),除残疾类别所存在的身体缺陷外,其它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公务员招聘条件。

5.残疾人直系亲属报考, 身体必须符合公务员招聘条件。直系亲属关系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报名及准考证领取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2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浦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9号残联业务窗囗(联系电话:0579-89390082)。

报名办法:凡符合条件者,请携带报名表一式二份(网上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二寸正面照二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结束后,由县残联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凡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准考证领取方式: 报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于10月12日上午8∶30-11∶30到浦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9号残联业务窗囗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开招聘的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1.笔试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残疾人、残疾人直系亲属两类岗位分别按照实际参加考试总人数淘汰10%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按残疾人、残疾人直系亲属两类岗位分别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3.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残疾人、残疾人直系亲属两类岗位分别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相应职位不再递补。体检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办法进行;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宜聘用的,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中进行递补。

4.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在体检、考察入围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与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它事项

1.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实行聘用制和动态管理,聘用期限三年。任期内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给予解聘。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3.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及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等信息均在浦江县人才网(http://www.pjren.com/)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4.应聘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浦江县残疾人联合会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9-84182200。

5.疫情期间,招聘组织单位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后续考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应聘人员应根据要求配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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