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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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衢州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140人)

2020-11-1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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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根据岗位需要,分别采用笔试+面试、面试、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技能测试四种形式,具体考试形式详见《计划表》。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专门复习用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须按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相关岗位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技能测试考察应试者的工作技能。满分为100分。

采用笔试+面试的岗位,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下同),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只组织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采用面试+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对象。技能测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分,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采用笔试+技能测试的岗位,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对象。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分,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考试为面试和面试+技能测试的岗位,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25人,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25人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所有采用笔试的岗位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技能测试通知单。笔试+面试加QQ群952813039,单一面试考试环节加QQ群1031841705,面试+技能测试加QQ群1031453073(广电传媒集团技能测试岗位自行留意广电传媒集团通知)。考试相关信息将在衢州人才网及其官方公众号发布,QQ群发挥温馨提醒作用,请入群考生实名方便开展工作。考试结束后即解散。

(四)体检

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该岗位可依次递补。

(五)考察

各招聘单位负责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面试(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衢州人才网、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人员年度薪酬福利按照《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①入职前后提供虚假信息的;②无法完成招聘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的;③存在竞业限制规定的;④违反法律法规、单位规定等行为的;⑤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解聘的其他情形。

(八)招聘结果备案及编外用工备选库补录

招聘结束后,招聘单位填报《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结果备案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录用人员名单》《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符合纳入备选库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经笔试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的未聘用人员和直接参加面试、经面试入围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且按岗位排名前3的未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的除外),经征得本人同意后,纳入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备选库,由广纳公司负责补录更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符合纳入备选库人员名单》。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拟参加报名、笔试、面试等现场招聘程序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申请注册浙江“健康码”。

1.“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笔试、面试等现场招聘程序。

2. 隔离治疗中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医学观察期未满的其他人员,不得参加现场考试。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旅居史,以及浙江“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如无相关症状,应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须在来衢后第一时间到综合服务点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参加考试。如出现相关症状,须在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考生为既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应提供7天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报名、笔试、面试等现场招聘程序。

(二)参加报名、笔试、面试等现场招聘程序的应聘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应全程佩戴口罩。其他应聘人员通过现场入口时应佩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若现场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应聘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应聘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四)领取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时,应聘人员应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附件3下载),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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