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招聘
当前位置:

2020年永康市人民检察院诚聘编外人员5人公告

2020-12-0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考试咨询】金华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901483657 展鸿金华事业单位群|金华公务员考试交流群:739364876金华展鸿公务员备考群

微信公众号:金华人事考试在线|电话咨询:13777584538 章老师

金华地区事业单位公告汇总全国各地公职考试真题公务员课程免费资料

联系电话:87209983、87209981。

六、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的考生应在笔试确定日期

前14天申领金华“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申报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

(一)“健康码”为绿码、14天行程轨迹(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可生成)均在浙江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二)以下情形考生经排除异常后可参加考试:

1.非绿码以及14天行程轨迹有浙江省外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各招录检察院招考部门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3.“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可安排在单独的考场参加考试。

(三)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其他要求:

1.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表》,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2.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3.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

附件下载>>>

2020永康市人民检察院报名表.xlsx

永康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3日


  • 1
  •  
  • 2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立即咨询

预约可免费观看直播

免费网课

面授班级

    历年真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