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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事业单位浙江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护指导和备灾救灾中心招聘公告1人

2021-03-2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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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浙江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护指导和备灾救灾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护指导和备灾救灾中心,同时挂中国红十字会杭州备灾救灾中心牌子,为浙江省红十字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为杭州市江干区。中心主要承担协助拟定全省红十字系统应急救护培训和备灾救灾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宣传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开展省本级普及培训和救护员、师资培训,指导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教学管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师和培训基地管理等工作;以及负责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华东地区、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物资的采购、接收、储备、调拨、转运,参与指导全省红十字系统物资储备库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备灾救灾物资库管理业务培训等职责。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1个岗位共1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原则上应于2021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

下列三类情形视同对待: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19年2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0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

3.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1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3月31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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