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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录单位会同市人社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服从招录单位的岗位调配,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按照丽水市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咨询电话: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0578-2781257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考试安排。对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录未录用人员,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保留资格一年,用人单位有岗位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用。
(三)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原文链接: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http://rsj.lishui.gov.cn/art/2021/5/11/art_1229275321_4631910.html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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