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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州南太湖新区招聘储备人才公告

2022-06-2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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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体检工作由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5.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

体检、考察结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向社会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7.其他

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任一环节主动放弃资格的,将列入南太湖新区高层次人才招引“黑名单”。

四、相关政策

1.合同签订:与湖州经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环湖新农村有限公司的下属平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上述两家公司均为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2.薪酬待遇:薪酬执行南太湖新区储备人才工资标准,按照学历、工作年限、聘任年限等条件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3.相关补助: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享受南太湖新区相关人才引进政策。

4.职业发展:新招聘人员首期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二个月),合同期结束后,经单位考核、自愿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本公告由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招聘事宜咨询电话:

党群工作部           0572-2702160/2702168

人才政策咨询电话:

长三角人才服务中心   0572-2661898/2661890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30)


附件: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公开招聘储备人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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