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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相关规定,经上级检察机关及有关部门同意,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从事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工作,主要承担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相关辅助工作。
二、招录人数
计划招录司法雇员6名。
三、招录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热爱检察事业;
(四)学历大专及以上;
(五)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
(六)象山县户籍;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招录为司法雇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员的薪酬待遇参照象山县编外聘用人员的统一标准执行。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人民检察院三楼316办公室(象山港路535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象山县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6月23日前取得学历证书,港澳、国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报名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视情核减拟招录人数或取消招录。核减或取消招录公告将在“象山县人民检察院官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另行安排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发放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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