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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市总工会官网“宁波工会网”(https://www.nbgh.gov.cn/)另行公告,请予关注。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可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后登录宁波工会网(https://www.nbgh.gov.cn/)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名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资格复审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按照《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3.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主要为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教育教学能力、创新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考生可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宁波工会网(https://www.nbgh.gov.cn/)查看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工会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宁波市工人文化宫(宁波市职工发展中心),地址:宁波市中山东路2233号,咨询电话:0574-89583670,联系人:李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38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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