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衢州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88095716 |浙江公务员考试交流群:1105990853
|
微信公众号:衢州人事考试在线|电话咨询:18667045941曾老师/18969902981尹老师/18667045841王老师
衢州地区各类考试招考公告|全国各地公职考试真题|公务员课程|免费备考资料
2.时间:2022年11月13日(具体报到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地点:温岭市职业技术学校石夫人校区东区(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368-2号)。
3.面试计分办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八、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按笔试成绩占3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占7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排位)。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3+面试成绩×0.7。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招聘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考察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择岗,并与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签订时间为2022年11月13日,如放弃签订,在该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2022年11月14日17点,此时间之后,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就业协议则自动解除。
九、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教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资格核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3.非2023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同一本学历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符合招聘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学位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的可以报考,否则不能报考。
4.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所列专业范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应在2022年11月6日前在报名系统中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供所学课程等证明材料,最后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教育局共同审核为准。
5.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6.拟聘用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应的普通话证书。2023年毕业生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同一本学历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须符合招聘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的录用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各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温岭市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不含见习期)。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http://www.zjks.com/art/2022/10/20/art_1229635571_16675.html)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576-86218870、86010977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