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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浙江省海宁市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公告(47名)

2022-10-3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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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预报名人员也须凭上述材料现场报名,进行确认。

2.报名复审。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初审所有资料到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2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试、考核:考试、考核项目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面试:面试内容为“试讲+提问”,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考核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再相等,由学校组织第二轮面试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对象在相应学校的微信公众号公布,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对象在相应学校的微信公众号和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市教育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进行公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和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市教育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在签订聘用协议后相应岗位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新聘用的教师在聘用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八、其他事项

防疫防控要求根据相关要求实时调整。浙江省外低风险地区院校的应聘人员应提前3天进入浙江省,要落实入浙江省“三天三检”的防疫政策。应聘人员当天凭48小时内核算阴性证明、行程码、健康承诺书进入报名现场。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海宁市人才网网址:www.hnrcrs.com,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28/index.html

咨询电话:详见《计划》

监督电话:057387287039

附件:1.海宁市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11月自主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

3.招聘学校简介

4.师范类证明

5.健康承诺书

其他附件请点击“[附件下载]

海宁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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