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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因轨道建设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路面勤务岗位102人,派驻至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下属各交警大队协助民警、辅警从事路面交通管理工作。其中海曙辖区26人、江北辖区8人、鄞州辖区53人(含东钱湖8人)、快速路(高架)辖区15人。
以上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制,参照辅警要求管理,人均年保障经费8.7万元(以上保障经费均含薪资、五险一金及相关福利保障等)。
二、应聘条件
(一)岗位要求
男性,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交通管理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
5.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予以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交通管理辅助工作。
三、报名流程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资格审查、面试、笔试、政审、体检等程序后择优录取。录用后与第三方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满员截止(视报名情况每满20人即组织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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