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法院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上级法院批准,瑞安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和执行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和执行辅助人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执行事务和其他综合类事务。工作地点除本院机关外,根据实际需要可能分配至执行局、诉服中心及各人民法庭工作。
二、招录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5名司法雇员、3名执行辅助人员。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瑞安市籍贯或户籍(以招考开始报名之日为准);
(四)年满18周岁,大专学历不超过28周岁,本科学历不超过32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超过35周岁(截止招考开始报名之日);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员年薪资待遇按瑞安市核定的编外用工四类岗位标准、执行辅助人员按三类岗位标准并结合本院司法雇员等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优先录用司法雇员。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12日、15日至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瑞安市汀田街道东新科创园2号楼2楼运营中心,咨询电话17857087289(张先生)。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接受委托报名)。
4.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瑞安市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执行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包含每一页内容);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学信网学历证明)。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局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资格初审:收集报名材料时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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