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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59人)

2024-05-2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及所属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及所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59名,主要从事监督协查、火灾协查、业务受理、消防宣传、档案管理、文秘信息、技术服务、会计、新闻编辑、新媒体编辑、编导策划、文案编辑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纪律观念强,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有团结协作意识;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举止大方;

4.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以及沟通协调能力;

6.能运用Word、Excel、PPT等软件开展日常办公;


7.本人直系亲属及近亲属没有经营或从事消防有关的产品销售、工程设计施工、检测鉴定等涉消事项。

(二)优先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2.所学专业与消防工作有一定关联的(如文秘、新闻、汉语言文学、化工、建筑、计算机、法律、统计、播音主持等);

3.中共党员;

4.取得与消防相关工种职业资格人员;

5.具有C1驾驶证以上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入招收对象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或消防文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其他不宜招收为消防文员的情形。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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