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报名时由区人才集团进行资格初审,用工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环节,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报考、笔试面试及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6.公布核减(销)岗位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参加统一组织的体能测试。招聘计划人数和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对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廿里镇人民政府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直至核销招聘计划。
核减(销)岗位将在“衢州市衢江区人才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和衢州人才网公布。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主要为100米短跑、俯卧撑、1000米长跑等三个项目,测试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试合格的,由区人才集团通知参加笔试。
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测试中,俯卧撑不超过3次,100米跑不超过2次,1000米只测试1次。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由区人才集团具体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入围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为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在面试开始前24小时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24小时之内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
3.总成绩计算。按考生的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
1.以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符合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男性身高不足165cm,体重轻或过于肥胖者[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得超过标准体重范围20%]。
(2)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手术史。
(3)有明显纹身(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纹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癫痕。
(4)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癖、头部黄癖、吸毒、性病的。
(5)有经常胸痛、心慌、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等。
(6)有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的。
(7)有遗尿症、梦游症的。
(8)有耳聋,慢性中耳炎,明显斜眼、色盲、近视眼的。
(9)有其他慢性疾病、传染病、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的。另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用。体检费用及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2.具体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以短信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由用工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思想作风、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报考人员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经用工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需要递补,如需递补的,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对象。对拟聘用对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招聘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由相应公司派遣到相应岗位从事相关工作(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公示期间出现岗位空缺,将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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