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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重点考察时事政治、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等内容。
4.笔试成绩公布: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谈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谈对象。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面谈对象。
(三)面谈
1.面谈由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形式以通知为准。
2.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谈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谈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谈成绩的30%相加,折算分数(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以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面试入围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携带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须知。
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
2.学历、学位证书。
考生应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证明)(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纸质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报考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需提供职称(资格)证书。
4.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劳动(聘用)合同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等。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若合同中不能体现所从事工作,需提供单位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3)。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相关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谈成绩的折算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面试实施的12个小时前,通过资格复审且入围面试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谈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谈成绩×30%+面试成绩×30% (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①有优先招聘条件的岗位执行优先规定,如同分者均具备优先条件,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②无优先招聘条件的岗位,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4.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六)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和考察内容、标准参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聘用文件下达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杭州市钱塘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宜业钱塘”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反映的问题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聘用文件下达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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