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普通话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需提供);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人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提供其中一个)。
特别提示:
申请人网报成功后需加入钉钉群(群名:德清县2025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入群请求信息需填写清楚“申请资格认定类别+姓名”(如初中语文+张三),以便教资认定部门审核验证通过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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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子材料审核确认
6月5日至6月9日,材料确认。德清县教育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明确受理意见,并通过钉钉群或电话告知。
(三)体检
6月12日至13日,体检。电子材料审核确认通过的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表可到钉钉群中下载)到德清县中医院体检中心(德清县武康街道群益街383号德清县中医院5号楼3楼体检中心)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
1.体检具体安排请仔细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1)。
2.申请人在参加认定体检时,经德清县中医院体检中心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申请人一律不免检胸透。
(四)审核认定并公示
县教育局通过对申请人的户籍、学历、普通话水平等材料的确认,再结合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定。7月初,申请人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的认定状态。7月中旬,申请人可登录德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德清县教育局
(http://www.deqing.gov.cn/col/col1229212801/index.html)在公告公示栏中查看认定结果。
(五)送达证书
7月下旬,县教育局将根据申请人网报时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证书。选择邮寄的将以邮政快递方式统一寄送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邮费由认定机构承担),须申请人本人签收,故申请人务必在网报系统中准确填写地址和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选择自取证书的,到时会电话通知领取。
四、其它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申请人在申请认定中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联系人:孙老师,咨询电话:0572-8069705.
附件:体检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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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教育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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