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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材料应携带原件备查,复印件按序装订上交,同时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现场报名时扫码上传。
报名表(一式两份)经区教体局招聘小组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作为准考证,是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明材料,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后果自负。
3.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分别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教育基础知识(中学)》和初中学科专业知识进行考试。
笔试时间15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不得入围面试环节。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其中招聘计划数10人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笔试成绩同分者,一同入围面试。
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无学生状态下授课,俗称“讲课”),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专业技能测试。模拟上课主要考核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专业技能水平和教学基本功。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6.体检、考察、择岗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1:1.5,向上取整)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因孕产需延缓体检相关项目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
体检结束后,各岗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行阳光择岗,择岗前3天发布岗位,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放弃择岗的不再递补。
7.公示、聘用
①完成择岗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②有工作单位的,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逾期不能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③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舞弊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且毕业时未撤销的、未如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④根据《金华市金东区教育高层次人才招引实施办法(暂行)》(金区政[2022]85号)精神,硕士研究生(本科为全国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师范类毕业且研究生为教育类专业),“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和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全日制本科优秀毕业生属第四类人才,享受相应人才补助。
四、其他事项
1.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截至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未安排也未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培训班。请报考人员切不要轻信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
五、纪律、咨询和监督
1.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www.jindong.gov.cn)发布的相关通知,如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79-8217821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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