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察
根据面谈成绩和履历业绩评估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由金东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招聘领导小组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入围考察者,由本人提供半年内的体检报告。考察合格者,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四)公示和聘任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无反映,或有反映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一个任期为3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续聘。
五、薪酬待遇
金东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待遇按照金东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到企业任职的,统一将人事关系转入所在企业,不再保留原有身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金东区区属国有企业招聘负责人岗位及条件信息表.xls;
金东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招聘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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