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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月4日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地点: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9203办公室。
入围面试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可由学校核发的就业协议书代替)、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干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指:学生干部聘任证书或学校出具加盖公章的学生干部证明材料)按时进行资格复审,凡复审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占60%。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在学校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全部成绩,并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内容:岗位对应综合知识,考察与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
五、 体检与考察
(一)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二)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查出应聘材料弄虚作假的,学校将取消聘用资格,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我校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公示结束,拟聘用人员不按时来校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进行档案资料审核,若发现应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huzhou.gov.cn/ “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栏);
2.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 “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栏);
3.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http://rsc.hzvtc.net.cn/ “招聘信息”栏);
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包括招聘计划核减名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0572-2363610。
(三)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八、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直接向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
咨询电话:0572-2363399 李老师
附件: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辅导员、教辅岗位招聘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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