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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长春新区面向社会招聘公安分局网络信息技术协勤公告

2019-02-0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新区分局网络信息技术工作,为新区快速发展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长春新区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分局网络信息技术协勤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本次共计招聘网络信息技术协勤50人,其中男性35人,女性15人。招聘人员主要从事网络维修、维护与信息技术等工作。招聘范围为长春地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含榆树、德惠和农安),办公地点在公安新区分局。具体招聘网络信息技术协勤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31日至2001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任职、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本人或家庭成员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聘用方式及福利待遇

  本次拟聘人员均为劳务派遣企业身份,被聘用人员与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公安新区分局工作。实行定额约定工资,月应发工资为3700元,不执行新区及所属开发区管委会其他劳务派遣人员的各类绩效奖金和相关福利待遇。各岗位均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均为2个月,试用期内按80%支付工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长春新区人社局会同公安新区分局共同组织报名事宜。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2月1日—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报名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劳务交流服务中心(长春市前进大街3055号一楼大厅),报名联系电话:0431-89689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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