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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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行政服务保障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18-06-2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经宁波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同意,其下属事业单位宁波市行政服务保障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行政服务保障中心是宁波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财政补助。主要职能是承担市行政服务中心日常运行保障、市重大项目审批代办服务的管理指导协调等职责。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审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

(四)导服岗位要求招聘对象形象好、气质佳,亲和力强,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强,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注: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有意报考者请下载《宁波市行政服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于2018年6月29日12∶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kikixuqi@126.com,同时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JPG格式,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且以本人姓名为文件名),未上传电子照片及逾期报名的,按未报名处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信息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采用短信方式通知本人,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接到通知的考生须准时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08:30,地点: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554会议室。复审时须携带:填好的《宁波市行政服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属于国外、港澳留学归来人员须凭教育部中国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及所在单位证明。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将被当场告知,并在现场等待参加考试。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以下办法进行:(1)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人数超过5人(不含5人)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2)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人数不超过5人(含5人)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2、考试组织

如需采取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5人参加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现场解说、提问解答等方式进行。

3、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6月30日9:00,地点: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554会议室。

(四)终审和录用

1、终审

通过综合评定,招聘单位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电话通知对方。拟录用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须自行前往医院体检,并将身体健康证明上交招聘单位,体验不合格者将被淘汰。招聘单位对拟录用人员的档案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将被淘汰。

如拟录用人员因上述原因遭淘汰,招聘单位将在其他合格人员中选择,按综合评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也据此程序审核。

2、录用

根据终审情况,研究确定录用人员。在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宁波市网上行政服务中心(www.nbxzfw.gov.cn)“中心公告”栏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87187652;监督电话:87187166。

附件:《宁波市行政服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宁波市行政服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公告.doc

                       

 宁波市行政服务保障中心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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