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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面试、试讲总分均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3、成绩
教学岗位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之和,其他岗位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录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查看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工程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616030,联系方式: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联系人:门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616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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