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
报名条件及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无不良记录;
2.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具有长兴籍户口,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6.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报名事项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日-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长兴县行政中心A座4楼413室。
3. 报名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以上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1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试
⑴笔试
采取理论考试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后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按40%计入考生总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⑵面试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生总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聘用及相关待遇
1.被聘人员要求做到服从单位分配,吃苦耐劳,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从事日常工作和临时性、突击性任务,尽心尽责地完成组织交付的各项工作。
2.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正式聘用后,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参照招聘单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共青团长兴县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2-6023227。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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