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浙江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537038516 |微信公众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在线|
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浙江省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有违法违纪行为者或报名资料提供虚假信息者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的工资待遇和有关考核、管理,按《慈溪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慈党办〔2016〕59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孙老师0574-63837205
慈溪市财政局
2019年6月24日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