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地点:慈溪市人武部2楼政工科办公室(慈溪市三北大街195号);
3、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由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填写、张贴完整);各类技能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系中共党员的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人武部政工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于2018年 7月20日15:00~17:00到人武部政工科领取准考证。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则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军事技能与体能考核
军事技能与体能考核时间和地点,发准考证时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军事技能与体能考核。内容包括5000米跑、轻武器射击(81-1式自动步枪、100米精度射击)、队列指挥(立正跨立稍息、停止间转法、行进与立定、敬礼)和教学法(课目自定)四项内容,总分100分,各占25%。成绩评定以《民兵军事训练大纲》和《军事训练体育大纲》为依据。
(四)面试
根据军事技能与体能考核成绩达到考核要求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3倍参加面试。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求职需求、工作经历、表达能力等信息。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总分计算按照军事技能成绩、面试成绩60%和4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军事技能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和政治考核
体检、政治考核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新兵体检、政治考核标准和项目执行。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
根据总成绩,在体检合格者中按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期间安排三个课目训练,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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