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人员请提供以下资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免冠一寸照片1张、学历证书及岗位条件中需要的有关证件的原件(报名残疾人工作专管员的需提供父亲或母亲或本人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料以JPG格式上传。
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报名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
按照招考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料递交不全者视为放弃。
3.组织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岗位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1:5的只进行面试环节。
笔试。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社会救助专职经办人员和残疾人工作专管员的增加包括履行社会救助和残疾人专管员工作所必备的社会常识、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等),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
面试。按笔试成绩或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1:3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进行仪表气质、语言表达、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测试,在面试之日前本人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在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
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100分制,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4.组织考察
从得分合格者中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思想、现实表现、有无违法乱纪现象等。
5.体检和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参照有关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在体检、公示中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岗位依据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四、有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办理“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人员将不予聘用,其中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待取得相关学历证书后,再行办理正式入职手续)。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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