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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苍南县保安服务公司关于招聘公告(8名)

2018-07-2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因苍南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决定招聘8名劳务派遣安保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和考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程序、标准实行择优聘用,确保聘用一批政治与业务素质较高的安保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的8名(6男2女)安保人员,由保安公司固定派遣至县纪委、监委协助从事安保管理工作。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者,均可报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严谨,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苍南户籍,享有公民基本权利;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履行安保人员义务,遵守工作纪律;

4.待业青年3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以上,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退伍军人35周岁以下(高中学历以上,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未满5年的。

6.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管理和待遇

(一)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审批后,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二)聘任管理。对聘任人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查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解聘手续。聘期届满,工作表现优秀的,报请审批后可办理续聘手续。

五、选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保安公司负责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人选确定、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7月3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8日。

2.报名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灵溪镇灵堡路143—147号(对务警务室4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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