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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实际从事本工作的从业经历、资历等进行资格审核。
2.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受人数比例限制。
(二)考试
考试采取履历业绩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履历业绩、面试成绩总分各100分。
1.履历业绩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职称等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
2.面试
(1)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进入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履历业绩考核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5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否则取消聘用。
七、其它事项
1.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岗位要求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计算统一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3.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情况均在浦江人才网(http://www.pjren.com)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4.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
5.疫情期间,招聘单位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后续考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应聘人员应根据要求配合执行。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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