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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海宁市水利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6)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7)社保缴纳记录。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过程中出现放弃或不按规定报到的,经招聘小组商议决定是否替补,如决定替补的,在合格人员中按最终成绩的排序递补;如招聘小组视为无合格录用人员的,该招聘岗位可以空缺。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参照《海宁市水利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制员工薪酬分配方案及管理办法》确定。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水建公司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 87290335
监督电话:0573- 87290309
海宁市水利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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