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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入围面试人数与岗位需求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根据实际情况或中止该岗位招聘计划,请关注考试安排通知。
4.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原则上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入体检、考察环节对象。如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均不合格,该岗位招聘中止。
(四)体检及考察
1.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总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复试。入围名单将在市国资委网站公布。
2.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与考察流程可同时开展不分先后。
在体检、考察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自身原因放弃等产生的空缺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决定递补,递补人选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本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过程中,本集团认为拟聘对象与岗位匹配度不高或因其他原因,亦可终止招聘。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公司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台州市国资委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接到录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我集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后续流程同上。
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市属企业一类用工以办理人员流动手续形式入职,需征得原单位同意。机关单位行政编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需办理原单位离职及出编手续后,方可入职本单位。
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台州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考《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对参加本次公开选聘考试的防疫要求如下:
1.所有考生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及以上防护级别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如未佩戴口罩则无法入场考试,且在考试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建议自备多个口罩,遇高温天气及时更换。服从现场组织,有违反者,责令离开考点。
2.实行实名制入场,须携带手机、身份证核验,入场前须接受体温测量,现场需出示当日的健康码和行程卡。健康码绿码、行程卡无异常,并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已采样不可作为入场凭证、请考生提前计算好自己核酸检测结果的有效时间,以免耽误入场考试)。各地疫情防控措施可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点击「各地防控政策」板块查询。
3.以下情况不得入场考试:
① 7日内有境外旅居史;
② 7日内国内高、中风险区及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县区)旅居史人员,或7日内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或社会面病例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县区)旅居史人员;
③ 7日内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
④ 7日内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接触史人员;
⑤ 7日内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时空伴随人员;
⑥ “健康码”红、黄码及“行程码”异常的人员;
⑦ 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
⑧ 体温检测异常(体温≥37.3℃)或出现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考生不可进入考场(体温测量允许2-3分钟再测一次)。
4.本次公开选聘考试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发展,对疫情防控有关措施进行及时调整。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未尽事宜,按照台州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根据相关规定,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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