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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海宁市海洲新区建设有限公司招聘财务管理岗位1名公告

2022-12-0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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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3)户口簿主页、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6)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3.资格复审环节,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4.面试工作由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考察由海宁市海洲新区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职位不再递补。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在2022年12月8日-12月15日16:00。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

(二)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五)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海宁市海洲新区建设有限公司及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海洲新区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事宜将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573-87291799

监督电话:0573-87297795

海宁市海洲新区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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