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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1.考察合格的,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龙港人才网”及“龙港人才客厅”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具有以下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①拟聘用人员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②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的;③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2.录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四、其他事项
1.为严肃人事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户籍要求龙港户籍的,以截至2023年6月25日的户籍所在地是龙港市或经高考,被高考录取时户口在龙港(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的龙港市生源;报名要求苍南户籍的,以截至2023年6月25日的户籍所在地是苍南县户籍;报名要求温州户籍的,以截至2023年6月25日的户籍所在地是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4.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确认人数为准;报考岗位如有更改,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进行资格复审。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6.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龙港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各类通知、通告、公示等均在“龙港人才网”及“龙港人才客厅”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7.咨询电话:18958830800、18969796598(正常工作时间)。
附件:
龙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龙港市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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