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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杭州市萧山区国有企业招聘公告(116人)

2023-11-2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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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面试开始前72小时以内,入围面试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入围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按报考岗位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最高分的人员为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弄虚作假)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并对考察对象出具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程序中,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弄虚作假、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程序。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xiaoshan.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入围人员,必须在公示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者解聘证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均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在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岗位薪酬按招聘单位相应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或者招聘环节中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下半年杭州市萧山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2.报考者对招考事项有异议时,监督投诉电话详见《2023年下半年杭州市萧山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3.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5757700667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指定教材、不设定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针对此次招聘开设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3年下半年杭州市萧山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xlsx

附件2: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3:个人工作资历证明.doc

附件4:中共党员证明.doc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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