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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海经区国有企业联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人

2025-04-2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二)资格初审。通常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后,将不能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3:1的,由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决定是否核减岗位或调整招考条件。

(三)组织考核

1.第一环节组织笔试或素质业绩评价。所有岗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该环节为素质业绩评价赋分(需上传证明材料和素质业绩评价标准自评表),人才类对象:取得《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4 版)E 类及以上人才;学历类对象: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选或QS(泰晤士、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 200 位大学、国内大学“一流学科”、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其余报考人员开展专业或综合笔试,其中信息管理、会计、法务、运维管理等4个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卷;经营管理1和2、业务开发、招商运营等4个岗位笔试科目为经营招商类专业卷;工程管理笔试科目为工程类专业卷。参加笔试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第二环节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履行实际岗位职责所必备岗位技能和综合能力,采用半结构化的面试形式。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出现空缺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面试对象确定规则如下:

(1)当某岗位有效报考人员全部为笔试或素质业绩评价的,根据笔试或素质业绩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计划3:1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并列进入面试。 该岗位最终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素质业绩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当某岗位有效报考人员有笔试和素质业绩评价混合情形的,确定面试对象规则为如下:

a.取参加笔试和素质业绩评价人员中成绩各排名前3n(n为该岗位招考人数,下同)的人员进入面试,若有放弃面试资格的,优先按同种考核方式往后递补。 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并列进入面试。

b.笔试或素质业绩评价不满足3n条件的,可以相互补足,最终入围面试人选原则上不少于3:1。

c.笔试或素质业绩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资格的确定,该岗位最终成绩为面试成绩*100%。

按上述不同情况,根据岗位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同岗位成绩相等的,则安排加试。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拟面试对象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官网信息。 

2.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学历和学位证书(附学信网查询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的认证书)。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职称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另提供附带查验二维码的电子证书或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文件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任职公告文件)。

(4)工作年限及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期间社保缴存记录,年限认定仅以社保缴存记录为准;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加盖公章),任职经历不连续的,可分别提供材料累加计算。如两者都有要求的,需提供上述两项证明材料(同个时段的社保缴存单位需与工作单位一致,如为劳务派遣关系另须说明并双方单位盖章确认)。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人才认定证明、职业资格、党员证明(党员证、支部出具的证明)、素质测评佐证资料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前述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有设合格线的,须达合格线)。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六)体检、考察            

1.体检参照最新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过程中,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通过至现工作单位考察谈话、查阅人事档案、户籍地出具无犯罪证明、背景调查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业绩和表现、职业素养、廉洁从业、性格特点等情况综合分析评价。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拒绝配合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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