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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2025年6月7日,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注意事项
1.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审核的岗位参加考试,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岗位后再报名。
2.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按规定顺序命名整理(附件5),材料扫描件及文档资料打包上传至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原件和复印件于面试前交工作人员复核。
3.咨询电话:0577-86266698,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进行考察。笔试满分100分,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若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开考。
(二)面试。面试主要考评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素养、实际业务能力、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对其工作能力素质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测试了解。
(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面试准考证。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其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四)所有岗位总成绩总分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二)应聘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参照最新浙江省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均在同一个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二)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人才储备库
本次考试将建立人才储备库,在本次招聘落选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储备,建立人才储备库,有效期一年(自招聘录用公示结束之日起算),人才储备对象的总成绩不低于60分。当有同类专业(岗位)需求时,经公司集体研究、报区国资办审批后,可以从人才储备库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直接体检、考察、公示后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应聘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录用名额按照该岗位应聘者总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三)有关面试、体检及招聘其他事项的通知届时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拟聘用人员录用后,应无条件服从温州市南陆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统一调配和工作岗位安排。
(五)本次聘用对象用工形式为国有企业正式合同制员工。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凡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均视为同意该招聘公告所列之全部内容,其他未尽事宜由温州市南陆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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