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试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资料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考试当天放弃导致空缺不进行递补。
(七)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三)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视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金义新区(金东区)政府网、金华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待遇
(一)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社会基本保险和福利(五险一金),执行集团薪酬及福利制度。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薪酬按薪酬管理办法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仅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需结合自身情况慎重考虑应聘岗位,招聘岗位专业参照《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二)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随时可联系的电话,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或信息错误无法联络到本人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工作经历、任职经历等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需到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五)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缴纳凭证为准;任职经历需由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于行政(事业)身份干部参加应聘并聘用的,其组织人事关系转入所在企业,不再保留其行政级别和原有行政(事业)干部身份。
(七)应聘人员需服从集团岗位调剂,不服从调剂者视为放弃应聘岗位。
(八)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九)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的财务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十)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考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金义新区(金东区)政府网和金华人才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十、纪律与监督
金华市金东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督电话:0579-82386892。
本公告由金华市金东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金华市金东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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