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驾驶技能考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
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资格复核所需资料(详见附件1)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放弃。
经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驾驶技能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六)驾驶技能考试
驾驶技能考试分为路考和场地考,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倒车移库、道路驾驶熟练程度、服务规范操作程度、应急处置能力等。驾驶技能实践操作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为合格,不足60分为不合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
总成绩由面试成绩的20%与驾驶技能考试成绩的80%计算合成,即总成绩=面试成绩×20%+驾驶技能考试成绩×80%。若总成绩相等,以驾驶技能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驾驶技能考试成绩相同时,以路考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八)体检
驾驶技能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慈溪公交驾驶员招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另增毒检、心理健康测试项目。经查患有不适宜担任公交驾驶岗位工作疾病或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的人员,视为体检不合格。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驾驶技能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考察工作由企业自行组织,结果报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审核。
(十)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慈溪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
1.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年度薪酬福利按照用人单位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执行。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决定不予聘用的、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新入职员工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因个人原因离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在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由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研究后决定是否递补。
四、其他要求
(一)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
(二)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驾驶行为记录、证书取得等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5年7月7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信息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委托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开展。
岗位政策咨询电话:0574-63952315。
技术咨询电话:0574-63938200。
监督电话:12388。
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日联系(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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