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注意事项
1.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审核的岗位参加考试,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岗位后再报名。
2.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按规定顺序命名整理(附件5),材料扫描件及文档资料上传至人事考试报名系统。
3.咨询电话:0577-86266698,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四、招聘方式
(一)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面试的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实际业务能力、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对其工作能力素质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测试了解,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其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政审、公示。成绩分数相同的,以工作年限长者优先。
五、体检、考察
(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二)应聘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原则上在体检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复检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参照最新浙江省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均在同一个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管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用工性质为:编外项目用人。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薪酬待遇。薪资待遇参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应聘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录用名额按照该岗位应聘者面试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三)有关面试、体检及招聘其他事项的通知届时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拟聘用人员录用后,应无条件服从温州市瓯港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统一调配和工作岗位安排。
(五)本次聘用对象用工形式为国有企业编外项目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凡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均视为同意该招聘公告所列之全部内容,其他未尽事宜由温州市瓯港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温州市瓯港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项目人员计划表.wps
附件2温州市瓯港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编外项目人员报名表.wps
附件3温州市瓯港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项目人员考前承诺书 .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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