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建设与管理,金华市国资委下属国有企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工作人员,现接受预报名,报名条件与相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年龄在42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具有财务会计、审计、金融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职称、高级审计师职称,或者具有会计师或审计师职称5年以上,且在大中型企业(标准按国统字〔2011〕75号执行)的财务及相关部门担任正职2年或副职3年(含)以上。
2.具有律师执业经验且擅长处理企业法律事务或通过司法考试并具有企业法务工作经验。
3.五年以上银行信贷、风控(审)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工作经历可放宽至3年),或者在担保公司担任中层职务2年以上。
以上从业资格、职称须以考试方式取得;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年龄均计算到2018年10月31日止。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①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③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其他事项
1.2018年11月8日前接受预报名。
2.预报名时要求提交以下材料:个人简历;预招聘报名表(登录浙江省人才网或金华人才网下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通知现场核对时带上)及复印件; 近期电子版免冠1寸照1张。
3.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79-83187892 傅女士 0579-80255733 蒋女士
(2)邮箱:99963408@qq.com
(3)地址:金华市国资委614室(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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