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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选调基层年轻干部8人公告

2020-05-3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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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汇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及综合测评结果计算汇总成绩,其中综合测评成绩占比80%,笔试成绩占比20%,总分100分(即:汇总成绩=综合测评成绩×80%+笔试成绩×20%)。

  如在笔试、综合测试中有主动放弃者,由浙江调查总队研究确定递补人选。参加笔试和综合测评人员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本人自理。

  (四)考察。根据汇总成绩,按照每个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开展考察。考察人选名单在浙江调查总队内、外网站公布。

  (五)讨论决定和公示。浙江调查总队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及拟任职位,并对拟调人选在总队内、外网站和所在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六)办理调动。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浙江调查总队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五、纪律与要求

  (一)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守干部人事工作秘密,严格执行工作方案,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报考人员要严守诚信原则,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等不诚信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抄告所在单位。

  (三)参与选调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要求,严禁在选调工作中接受请托、说情关照、转递信息,以各种形式影响选调工作。发现上述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取消报考人员选调资格,抄告所在单位。

  六、其他

  (一)调入人员拟任职位须服从浙江调查总队党组统一安排;

  (二)调入人员的生活待遇、职务(职级)确定根据有关规定参照浙江省直机关标准执行;

  (三)调入人员住房(含租房)需自行解决,配偶、子女随迁需自行安置;

  (四)调入人员可落本单位集体户口,具体落户标准以杭州市公安局规定为准。

  七、本公告由浙江调查总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198660、89198661。

  监督电话:0571-89198673。


附件: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公开选调基层年轻干部报名表.docx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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