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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磐安县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招用编外人员公告(17人)

2019-07-1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暂行)》(磐人社〔2016〕6号)、《关于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补充规定》(磐人社〔2017〕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9年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计划招用编外人员17名,其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名。

具体招用的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下图,或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查询。

招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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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程序:

所有岗位报名总人数超过51人的,将组织笔试工作,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不足51人的,不再安排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面试程序:

开展笔试的,根据各招用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用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最后一个名额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

不开展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最后一个名额面试成绩相同的,需进行加试。

总成绩:

开展笔试的,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4:6折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不开展笔试的,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程序:

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已参加2019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视同本次体检合格。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分数从高到低递补或跨岗位调剂。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招用的依据。

其他事项:

1. 截止到2019年7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除外)。

2. 本次招聘信息均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信息,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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