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员请于6月16日(星期一)上午7点30分在庆元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门口集中,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1或附件2),检查表自行打印填写,需粘贴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照片。体检结果由教资认定科室统一领取。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地点:
报名人员请于6月16日至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携带相关材料到庆元县濛洲街222号行政审批中心20楼教育局人事科现场确认,逾期未确认者将不能参加本次认定。
2.确认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5)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交,由认定机构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6)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白底照片一张(与网上申报照片同底版);
(7)户籍或居住证等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2011年前入学的普通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直接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需复印就读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实习情况材料;(非此类人员无需提供)
(9)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应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及复印件。(非此类人员无需提供)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在申请认定中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联系科室:庆元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0578-6012010、6121393。
庆元县教育局
2025年5月7日
更多公职备考资讯,添加章老师微信咨询: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