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及聘用
选调、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干教育信息网等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被证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2018届毕业生不能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研究生被聘用后一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本公告由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86974949。
监督投诉电话: (0571)86974910。
附件:
1.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8月公开选调在职教师、招聘专任教师计划表.xls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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