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
当前位置:

2020温州市龙湾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100人)

2020-06-1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考试咨询】温州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238252772展鸿温州事业单位总群> |温州公务员考试交流群:346807645展鸿温州事业单位总群

微信公众号:温州人事考试在线|电话咨询:18668059206 孔老师

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此类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龙湾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该岗位人员于2020年6月30日8:30-17:00到龙湾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永中街道府后路77号,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10楼1026室)进行现场改报名,不愿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考录程序

(一)笔试

所有报考对象均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理论和报考对应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笔试满分100分。

1.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陆网站(http://fw.lw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7月3日14:00—7月5日14:00。

2.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时间:2020年7月5日14:00 — 16:00。

3.笔试结束后,各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考录人数3名以上的,根据各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下同)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考录人数3名及以下的,根据各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者均确定为入围对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查考生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见附件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面试

1.文化学科面试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讲,准备60分钟,中小学岗位试课对象试讲时间15分钟,学前教育岗位试课对象试讲时间10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满分为100分。

2.技能学科面试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讲和学科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技能学科课堂试讲时间、要求与文化学科相同,技能测试内容见《龙湾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技能测试要求》(附件4),满分100分。

3.试课(模拟课堂)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

面试(含技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在龙湾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及录取

1.技能学科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试课成绩×40%。

2.文化学科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试课成绩×60%。

3.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则分别按试课、技能测试、笔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出现各项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与考察的入围对象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其空缺名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在龙湾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予以公示。公示7天期满无异议者,采用随机摇号的方法落实聘用学校和岗位(择岗前公布)。同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凭介绍信与招聘学校签订三年服务期合同,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见习期)满后当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服务期内一般不得要求流动。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证书,届时予以解聘。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进行手机验证(必须为浙江省内手机号码)。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保存好笔试准考证,后续环节中凭证使用。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期间若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 1
  •  
  • 2
  •  
  • 3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立即咨询

预约可免费观看直播

免费网课

面授班级

    历年真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