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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选聘教育人才公告

2021-06-0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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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初定6月17日(具体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包括试讲、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试讲、结构化面试分别按60%、40%计入总分,任一单项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不予录取。

(三)签约、体检、考察与录用

1.资格复审

签约当天,考生携带资料,进行现场审核。资格材料要能证明报名表中填写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递交一式两份《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应聘表》(见附件二),贴好近期一寸照片(请事先填好报名表)。

(2)递交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与报名条件有关的荣誉及获奖证书,能够证明事业编制教师身份的材料(如聘用合同或事业社保证明或新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等)。材料均须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因材料不齐导致资格复审不能过关的,考生自负责任。所涉及的学历证书(含境外)、户籍、教师资格证书、荣誉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

2.签约

根据各学科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签约。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试讲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3.体检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所有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空缺名额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根据不同岗位,以试讲成绩高的排名在先)。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察

选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录用

(1)拟录用人员一般要求在体检后三周内提供现工作单位单位同意调动的证明材料,后按北仑教育局要求在规定时间报到参加北仑教育局分配工作、提供齐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各类材料(含人事档案)(具体以北仑区教育局相关通知为准),如有逾期、材料提供不全、审核未通过等情况,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是否递补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

(2)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3)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4)新录用人员的职称聘任和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新录用人员由北仑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中小学(幼儿园)工作并至少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

七、其他

(1)有关选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2)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完全结束,本次选聘考试所有工作环节都需按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请考生随时关注宁波市北仑区疫情防控政策。

(3)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确定。

(4)联系电话:0574—89383955,朱老师;0574-27698486,余老师。

(5)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纪检部门:0574-89383999,胡老师、徐老师。

附件1: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选聘2021年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及指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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