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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
时间:2022年3月26日9:00-10:30。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参加笔试。专任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将于3月26日14:00之后通过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其余岗位的笔试成绩将于4月15日之后通过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如应聘人员未参加笔试,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
A.应聘专任教师岗位者资格复审时间为2022年3月26日14:00-16:00。
B.应聘辅导员岗位、实验员岗位、行政管理岗位者资格复审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9:00-11:00。
资格复审复核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4倍确定,不足4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经复审复核合格的人员具有参加面试资格,可领取面试通知书。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复核或资格复审复核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不再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本硕阶段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应聘报名表、身份证件、入党证明材料(限辅导员岗位)、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限辅导员岗位)、获奖成果(限专任教师岗位4)、资格证书(限专任教师岗位5、6)、专业名称代码及方向证明材料(限专任教师岗位)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
若在资格复审复核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国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材料;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入学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工作经历计算到2022年3月2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
3.面试。
A.应聘专任教师岗位者面试时间为2022年3月27日,同时携带术科水平测试所需相关用品参加术科水平测试,具体详见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相关公告。术科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B.应聘辅导员岗位、实验员岗位、行政管理岗位者面试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职位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公布成绩
考试完毕,根据本招聘公告计算总成绩并予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A.应聘专任教师岗位者2022年3月27日17:30之后在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查询。
B.应聘辅导员岗位、实验员岗位、行政管理岗位者2022年4月23日18:00之后在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查询。
(四)体检、考察
A.应聘专任教师岗位者体检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
B.应聘辅导员岗位、实验员岗位、行政管理岗位者体检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无特殊原因,未按期参加体检或复检者(特殊原因需提前向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提出书面报告),视同放弃体检或复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绍兴文理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人事处负责进行。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员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未能在公告要求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将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员不再递补。
录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管理,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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