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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 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
1.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上午,分学科进行笔试。时间为9:00—11:30。
2. 笔试内容:本岗位专业知识。专业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3. 笔试对象:网络报名(含补报与改报)且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
4.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若考生自愿放弃或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 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1)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学科招聘计划数1:10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其中计划数3个及以上的岗位可按1:8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2) 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及资格复审要求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ohedu.cn)公布,不另向个人发放,请密切关注。
2. 组织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对象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自愿放弃或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且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关学科(岗位)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考生均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2) 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将网上已初审通过的《2023年温州大学附属学校(温州榕园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下载打印一份并签名。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 试课
试课满分100分,按60%计入考试总成绩。1. 试课时间:2023年3月18日
2. 试课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对象,具体名单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公布。 3. 试课形式:采取分专业(学科)模拟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
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备课时间为45分钟,模拟课堂教学(试课)为10分钟内。
试课成绩合格线为80分(满分为10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入围体检。
(四) 计算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课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与考察 1. 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遇末位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则分别按试课、笔试成绩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遇各项成绩均相同人员,另行加试,加试采用面试形式,成绩高者入围。体检通知及体检对象名单将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
2. 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自愿放弃体检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位不再递补。入围体检考生在妊娠期的,须在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3. 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将取消招聘资格,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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