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招录司法雇员(10名)
2021-05-06
郑雨雷

(二)笔试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常识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时间为5月29日。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5月25日—5月26日,领取地点为苍南县人民检察院1117办公室。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服从防疫有关规定管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替补。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苍南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将在苍南人才网和“苍南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合同范本由省检察院统一监制。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六、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计算至2021年5月6日,户籍以2021年5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低于1:1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

(三)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五)如有疑问,可咨询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577-68703068。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六)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

1.苍南人才网(https://www.cnrsj.com/)

2.微信公众号:苍南检察

(七)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第六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7- 68680761;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举报电话:0577-68703022。

附件1.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职位表

附件2.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



咨询电话:

400-108-1732